事 實 就 是 權 威

黃 惇 勝 撰文
2013-02-28

 企業或組織營運少不了決策。決策成功與否的關鍵不在形式上為獨裁、寡決、相對多數決、絕對多數決或所謂的共識決,而在於決策者是否願意或能夠站在事實的基礎上做決定。

 從實質上來看,理性的決策應是「兩利相權取其重,兩害相權取其輕」,或更精確的說必須綜合審酌利害關係、追求比較利益,並考量潛在風險、研擬預防對策及應變機制。所謂審酌利害關係也必須以事實為依歸,否則縱然有利弊分析、評量選擇,也不是正確的決策。 

 既然如此,為什麼會有人不願在事實的基礎上做決定?可能的原因在於決策者個人或團體的私心。因為有了私心,寧可不去面對真正的事實,也樂於捏造一個假的或似是而非的事實。

 另一方面,為什麼會有人不能在事實的基礎上做決定?可能的原因在於決策者個人或團體的粗心。資訊不足、閉門造車、先入為主、先決後解、見樹不見林、以偏概全、以訛傳訛、草草了事、或不能無我的讓事象道出真義等都是一種粗心。 

 不論不願或不能站在事實基礎上所做的決策,其最終代價就是經不起時間的考驗,所謂「悲觀樂觀不如客觀、事實就是權威」是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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