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可能就是可能
黃 惇 勝 撰文
2012-11-01
1899年美國專利局局長Charles Duell建議裁撤專利局,理由是所有可發明之物都被發明了!1923年物理學諾貝爾獎得主Robert A. Millikan說人類絕無可能掌控原子威力!1960年代電腦問世時業者認為只有科學、沒有商業用途!後來IBM商用電腦誕生時業界也認為市場上沒有個人電腦需求!2005年英國企業家Alan Sugar預言隔年iPod不可能還存在!這些一度被認為不可能的科技夢幻後來都變成可能了。
科技事務尚且如此,社會情事就更不用說了!舉兩個身邊的實例談談,我內人還是小姐時曾表示絕不嫁給公務員,理由是收入太固定了。她嫁給我時我在民間協會上班,後來轉到企管顧問公司工作,但不久因為交通及家庭照顧問題我又不得不轉到政府機關任職,成為不折不扣的公務員,直到退休。因此她還是嫁給公務員了!而且改變觀念認為收入固定是件好事。
我在政府機關任職初期屬臨編派用人員身份,因未具公務員任用資格一直感到很困擾。後來報考考試院舉辦的經濟行政人員甲等特考,當時社會上有一種氛圍,認為這種考試目的在為特殊高級黑官漂白,而且當時我在勞工部門服務,對經濟事務並不精通,很多人都不看好這項應考,認為不可能,但結果卻考上了!
就實而言,在人類社會的特定時空條件下,確有很多不可能發生或發生機會微乎其微的事情。問題是我們往往誤解了「不可能」與「微乎其微」的真正意義。所謂不可能其實是某個條件之下的不可能,條件一變不可能就有可能變成可能、可能也有可能變成不可能;同理所謂微乎其微只是在某特定條件下發生的可能性很低,但並不代表不可能發生,如果因為微乎其微而忽略了適當的潛在風險管理或創意引發,就有可能大意失荊州或錯失良機。
因此,在日常的為人處世上最好不要預設立場,特別當我們遭遇困境時,千萬不要放棄任何可能的問題解決之道;而當我們平安無事或身處順境時,也要居安思危、具備風險意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