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雙贏共生代替零和鬥爭

黃 惇 勝 撰文
2012-08-10

 在職場上,人與人之間通常是既合作又競爭的;合作是基於互利,競爭則起因於資源的有限性。競爭有良性與惡性;如果對人不對事、ㄧ切為反對而反對,比惡性競爭還惡性,大概就是鬥爭了。

 人們之所以棄競爭而行鬥爭,多半緣於本身競爭力的不足或缺乏自信,再加上鬥性使然。鬥爭行為ㄧ旦發生,不管是明示或默示,就會有組織行為的政治化現象,這對組織及個人都有負面影響。

 組織針對鬥爭可以設法遏止,但礙於主客觀條件通常都是力不從心、或因此視而不見,其結果就是無法讓鬥爭銷聲匿跡;人員面對鬥爭可以迎頭棒喝,也可以消極迴避,但兩者都會付出代價。

 比較圓滿的因應鬥爭策略應屬「雙贏共生」。要共生必須雙贏,要雙贏必須合力動腦把資源的餅做大;亦即透過創意思考擴大資源的有限性,緩和或消除鬥爭。這樣的結果對組織而言,可以避免人員不和、戰力抵消、延緩或阻礙組織成長;對個人而言,可以獲得合理對待、工作愉快、全心投入。

 如果鬥爭是一種贏者全拿的零和遊戲,雙贏共生就是ㄧ種擴張資源的分享遊戲,雙贏會比獨贏更具組織的倫理道德性。然而雙贏共生並不是合稀泥,也不是大家一起為非作歹,否則說鬥爭不宜只是五十笑百步了。 

 要實現共生理念,必須在政策上唾棄鬥爭惡習,打造公平競爭基礎;要達到雙贏共生目標,則必須在策略上建立創新環境與文化,讓全員發揮創造力,不斷擴張組織的有限資源。

Related Images: